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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日话题】商品房预告登记,时隔一月为何仅一户办理?

发表于2012-08-16

现在,市场上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是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最终交房,一般需要1年至2年。有些不法开发商借机一房两卖,甚至一房多卖,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一旦购房者对所购房屋办理了预告登记,就从法律上宣告了自己成为这套房屋的唯一权利人,此后开发商再对这套房子进行销售等产权处置是无效的。

   政策虽好,然而消费者并不理解。“ 预告登记推出后,市民、开发商有询问的,但是热情都不高,多数人对业务并不了解。
 同时,预告登记办理后,不是立马就能享受到的权利,一般是在出现问题后才会有这种“请求权”,只有出现开发商卷款跑路,房子面临拍卖时,预告登记的作用才会显现。市民一般没有这种防范意识,也不愿办理。


  商品房预告登记能够终结一房多卖的现象,为何却受到冷落?

 如果是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开发商不配合行为,相关部门是否该出台相应措施,确保这项利民政策的顺利推广?

 大家也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如果你作为购房者,你会为自己的房子买上“保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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