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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闹心”手机 3G模式无法用 商家:不是质量问题不退货

发表于2013-11-15

晨报滨州11月14日讯 近日,惠民县李庄镇的张先生到惠民县消费者协会李庄分会投诉称,他在李庄镇某电脑城购买的一部步步高手机3G模式无法正常使用,而商家拒绝退换货,希望分会能够给予帮助。
接到投诉后,消协李庄分会工作人员找到了该电脑城负责人了解情况,电脑城负责人称张先生购买的手机3G模式正常,支持移动3G网络和联通2G网络,张先生之所以无法使用,是由于他使用的是联通3G卡,在购买时,张先生看了多部手机,并没有明确指出要购买联通3G手机,这属于使用问题并不是手机质量问题,且手机内电子保修卡已激活,无法给予退换货处理,如果消费者对手机质量有疑问可将手机送至滨州手机客服中心检测,凭检测单可进行相关手机售后服务。
得知此情况后,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向消费者进行核实,张先生承认购买时并没有指定购买联通3G手机,也没有仔细询问该机的情况,但表示销售商应该详细告知,因此依然坚持退换货。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分会只能终止调解,之后分会工作人员将调解结果电话告知了张先生并建议张先生可将手机送至滨州手机客服中心检测或者采取法院上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询问商品标识,了解商品性能,选择能够满足自己需求的商品,以免像张先生一样,因没仔细询问而产生不必要的“闹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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