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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家以事先声明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

发表于2013-10-15

晨报滨州10月14日讯 近日,惠民的魏女士刚穿了三天的皮鞋,其左鞋的中右侧就出现了2厘米左右的皱褶。她赶紧来到专卖店要求退货。但该店店长以事先声明鞋一旦售出,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

惠民的魏女士在县城一品牌鞋销售专卖店看中了一双棕色的半高跟女士皮鞋,并试了试,觉得比较合适。“你这位顾客真幸运,正好赶上我们店的清仓转卖大赠送活动,平常标价300元左右的皮鞋现在只卖160元,不过事先声明皮鞋一旦售出,不退不换。”这家皮鞋专卖店的店长介绍道。魏女士又初步看了看这双160元的皮鞋,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将这双鞋买回了家,但穿后第三天,魏女士觉得左脚有点不舒服,脱下鞋一看发现该只鞋的中右侧出现了2厘米左右的皱褶,她赶紧来到这家专卖店要求退货。但该店的店长解释道,已事先声明鞋一旦售出不退不换,魏女士立即表示要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该店长反驳说:“法律在我们店能起什么作用?!”魏女士一气之下投诉到了消协。

消协指出,商家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还涉嫌存在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经过耐心调解,商家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意退还了魏女士的160元钱。

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皮鞋等有关日用商品时,要看清商家促销的真面目,不要被眼花缭乱的清仓转卖活动和让利优惠活动所蒙蔽,最好到有诚信、有资质,售后服务声誉好的商家选购,切记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并且天上不会掉馅饼,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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